李长河说的“他”是时任八台镇常委副镇长的吕净一。后者曾向中央、省、市有关部门反映李长河的经济问题,曾放话“谁搞腐败我就告谁,哪怕他是天王老子!”
甚至,1999年,已成平顶山政法委书记的李长河还丧心病狂地雇凶报复,制造了“6·18血案”,致吕净一夫妇一死一重伤。
1995年,河南省舞钢市向各乡镇下发了一份,引发全市城镇和乡村居民怨声载道。
原来,这份相当于一份“集资”文件,要求全市城镇和乡村居民每人缴纳50至80元,用于修建市区的湖滨大道和钢城大道。
作出向全市城镇和乡村居民集资的决定的人,就是一年前上任成为舞钢市委书记的李长河。
李长河是1954年生人,出生在河南省济源市,作为一个农村小子,他通过“两步走”改变了他的命运。一是考上了省城的大学,二是毕业后被分配到大机关工作,并且是给领导当秘书。
作为被首长带来带去的小秘书,他很快就走上了领导的岗位,更是官运亨通地一个台阶一个台阶往上升官,官职慢慢的变大,官位也慢慢变得实惠。收礼受贿便成了家常便饭。
1994年,李长河刚从平顶山市来到舞钢这个代管县级市担任“一把手”的时候,全市城镇和乡村居民还对他有一些期待。
然而,李长河无视群众的反映,硬是一手提拔作风极其败坏、有“舞钢四大赖”之称的李守君,让他实现了从税务局长到市委常委、市委办主任,再到常务副市长的数次职务升迁。众人也就间接知晓了他的品性。
在李守君之外,李长河还为自己在公事、私事、大事、小事上提拔培养了几个得力干将,同时,他们也是随他予取予求的财源。
比如,李长河颇为信重的一位乡原党委书记,就曾为了“搞”出一些政绩来让自己升官,强行向乡里的农民集资,欲要兴办一座水泥厂。
在他的强权之下,农民们不得不节衣缩食,向他“上供”,怎知集资过后,“砸”进去了几百万元,却连一袋水泥都没能生产出来。
有这样的先例,当李长河打着修建市区的湖滨大道和钢城大道的旗号,向全市城镇和乡村居民“集资”的时候,所有人都知道这是要“慨他人之慷”,拿着老百姓的血汗钱来为自己或谋政绩,或充实腰包。
市区的居民虽然不愿,但到底有一份固定收入,还能拿得出来。在地里刨食的乡下农民却不同,对他们来说,每人缴纳50至80元是一笔较大的负担。
一开始,吕净一并没有想把事情闹大,他试图和李长河摆事实,讲道理,和李长河说明八台镇农民的苦衷,向李长河请求将文件中的集资金额调低到每人10至15元,并且将集资的时间推迟到次年麦收之后,当时农民的手里才能有一些余钱。
吕净一的请求并不为过,但他面对的是一心只为私利、丝毫不把人民看在心上的李长河。果然,李长河听完吕净一的请求,板着脸一声不吭。
有人为吕净一不平,却也有人嘲笑吕净一“太傻太天真”,吕净一的遭遇加剧了全市城镇和乡村居民对“集资”一事的讨论,慢慢的变多人认为李长河存在经济问题。
吕净一也听到了这些风声。他是一个耿直的人,也是一个较真的人,本就为自己蒙受不公而难受,了解到李长河确实存在经济问题之后,他更是打定主意要向上举报,要从人民的汪洋大海里揪出李长河这个贪官。
哪知,李长河本就是平顶山市下来的官员,在那里有自己的人脉和耳目,强行将吕净一提交的举报资料扣押了下来,他还找到了吕净一谈话,对吕净一实施了警告。
吕净一不服,也不惧他的警告和威胁,绕过平顶山市继续向省有关部门乃至中央反应李长河的经济问题。
在他的示意下,舞钢市内开始流传出吕净一挪用公款、存在贪污问题的说法,更有多人对吕净一进行了举报。
1996年4月,舞钢市检察院就接到了李长河关于将这桩冤案“上升到政治高度,上升到维护舞钢稳定的高度”的指示,这之后,李长河更是频繁召开舞钢市委常委会议,对检察院施加压力,要他们确认“吕净一的罪名能够成立”。
于是,在李长河明目张胆的干预下,1996年6月和12月,舞钢市人民检察院以吕净一“涉嫌”挪用公款、贪污为由,先后对其实施逮捕、提起公诉。
1997年4月,舞钢市人民法院也在李长河的多次催办下,接收他的“重要指示”,开庭审理“吕案”,并“认定”吕净一贪污公款3000元,以贪污罪对他判处有期徒刑1年。
这使得吕净一心中的郁气更甚。1997年6月出狱后,他和妻子抱头痛哭,流尽了冤屈的泪水。
之后,吕净一在妻子的支持下走出舞钢,走出平顶山、走出郑州,四处奔走呼号,誓要为自己。
在吕净一将一封封举报信寄往省城、寄往中央的时候,关于李长河晋升的消息一个又一个传来。
1997年至1999年间,李长河走出舞钢市,进了平顶山市的领导班子,当了平顶山市政法委书记,当了市委常委。
一开始,李长河没有太把吕净一看在眼里,但吕净一对真相的不屈追求和期间表露出来的“疯狂”,还是让李长河难掩担心。
特别是,1999年5月,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查审理了“吕案”,宣告吕净一无罪。这对心中有鬼的李长河来说“犹如天打雷劈”。他意识到再让吕净一告下去,等待他的一定是不好的结果。
为此,李长河找到了和他沆瀣一气的“好兄弟”、在平顶山市某棉纺公司集团担任董事长的鲁跃民,让他出面找人“收拾”吕净一。
鲁跃民也将这项“任务”分派了下去,交给了在舞钢市棉纺厂制革分厂工作的田兴民来安排。
后者联系上了两个有过案底、劣迹斑斑的重刑犯“老亮”和“老依”,带着他们到吕净一夫妇的住处附近踩点。
在走空3次之后,1999年6月18日,将近午夜,确认吕净一夫妇确在家中,“老亮”和“老依”持械撞开了家门,朝着已经入睡却被惊醒的吕净一的头部和胸口乱刺一通。
期间,吕净一的妻子钟松琴一边高声呼救,一边不顾危险死死搂住行凶歹徒的后腰,将其掀翻在地。
就在她欲夺走歹徒的凶器的时候,另一名歹徒举刀朝她后背猛刺,钟松琴血流如柱。
见势不好,两名歹徒仓皇逃离。吕净一和钟松琴被赶来的警察送往医院接受急救,吕净一虽重伤却挽回了性命,钟松琴抢救无效,不幸身亡。
“6·18”惨案的发生,震惊了河南省,也震惊了全国。包括李长河在内,涉案的5人均作为被告站上了法庭。
作出主要指使人,李长河因犯有故意伤害罪、受贿罪被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吴天庆,张惠君. 石破天惊——河南省平顶山市原政法委书记李长河雇凶杀人案始末 [J]. 人民公安, 2000, (07): 21-25.